孫子曰:凡用兵之法,將受命於君,合軍聚眾,交和而舍,莫難於軍爭。
軍爭之難者,以迂為直,以患為利。
故迂其途,而誘之以利,後人發,先人至,此知迂直之計者也。
故軍爭為利,軍爭為危。
舉軍而爭利,則不及;
委軍而爭利,則輜重捐。
是故卷甲而趨,日夜不處,倍道兼行,百里而爭利,則擒三將軍,
勁者先,疲者後,其法十一而至;五十里而爭利,則蹶上將軍,
其法半至;卅里而爭利,則三分之二至。
是故軍無輜重則亡,
無糧食則亡,
無委積則亡。故不知諸侯之謀者,不能豫交;
不知山林、險阻 、沮澤之形者,不能行軍;
不用鄉導者,不能得地利。
故兵以詐立,以利動,以分合為變者也,
故其疾如風,其徐如林,侵掠如火,不動如山,難知如陰,動如雷霆。
掠鄉分眾,廓地分利,懸權而動,先知迂直之計者勝,此軍爭之法也。
軍政曰:「言不相聞,故為金鼓;
視不相見,故為旌旗。」
夫金鼓旌旗者,所以一人之耳目也;
人既專一,則勇者不得獨進,
怯者不得獨退,此用眾之法也。
故夜戰多火鼓,晝戰多旌旗,所以變人之耳目也。
故三軍可奪氣,將軍可奪心。是故朝氣銳,晝氣惰,暮氣歸;
故善用兵者,避其銳氣,擊其惰歸,此治氣者也。
以治待亂,以靜待譁,此治心者也。
以近待遠,以佚待勞,以飽待飢,此治力者也。
無邀正正之旗,勿擊堂堂之陣,此治變者也;
故用兵之法,高陵勿向,背邱勿逆,
佯北勿從,銳卒勿攻,
餌兵勿食,歸師勿遏,
圍師必闕,窮寇勿迫,
此用兵之法也。
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
【孫子兵法】第七篇 軍爭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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