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27日 星期四

【孫子兵法】第十一篇 九地篇

  孫子曰:用兵之法,有散地,有輕地,有爭地,有交地,有衢地,有重地,
有圮地,有圍地,有死地。
諸侯自戰其地者,為散地。
入人之地而不深者,為輕地。

我得則利,彼得亦利者,為爭地。
我可以往,彼可以來者,為交地。

諸侯之地三屬,先至而得天下之眾者,為衢地。
入人之地深,背城邑多者,為重地。
山林,險阻,沮澤,凡難行之道者,為圮地。
所由入者隘,所從歸者迂,彼寡可以擊吾之眾者,為圍地。
疾戰則存,不疾戰則亡者,為死地。

是故散地則無戰,
  輕地則無止,
  爭地則無攻,
  交地則無絕,
  衢地則合交,
  重地則掠,
  圮地則行,
  圍地則謀,
  死地則戰。
  古之所謂善用兵者,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,眾寡不相恃,貴賤不相救,
           上下不相收,卒離而不集,兵合而不齊。
           合於利而動,不合於利而止。

敢問:「敵眾整而將來,待之若何?」
曰:「先奪其所愛,則聽矣;兵之情主速,乘人之不及,由不虞之道,攻其所不
戒也。」

  凡為客之道,深入則專,主人不克,掠於饒野,三軍足食,謹養而無勞,併
氣積力,運兵計謀,為不可測,投之無所往,死且不北,死焉不得,士人盡力。
兵士甚陷則不懼,無所往則固,深入則拘,不得已則鬥。

是故,其兵不修而戒,不求而得,不約而親,不令而信,禁祥去疑,至死無所之。

吾士無餘財,非惡貨也;
  無餘命,非惡壽也。令發之日,士卒坐者涕霑襟,
                 偃臥者涕交頤,投之無所往,則諸劌之勇也。

故善用兵者,譬如率然;率然者,常山之蛇也,擊其首,則尾至,擊其尾,
則首至,擊其中,則首尾俱至。
敢問:「兵可使如率然乎?」曰:「可。」

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,當其同舟濟而遇風,其相救也如左右手。

是故,方馬埋輪,未足恃也,齊勇若一,政之道也;
             剛柔皆得,地之理也。故善用兵者,攜手若使一人
             ,不得已也。

  將軍之事,靜以幽,正以治,能愚士卒之耳目,使之無知。
       易其事,革其謀,使人無識,
       易其居,迂其途,使人不得慮。
       帥與之期,如登高而去其梯,
       帥與之深,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。
       若驅群羊,驅而往,驅而來,莫知所之。
       聚三軍之眾,投之於險,此將軍之事也。
       九地之變,屈伸之利,人情之理,不可不察也。

  凡為客之道,深則專,淺則散;
  去國越境而師者,絕地也;
  四達者,衢地也;
  入深者,重地也;
  入淺者,輕地也;
  背固前隘者,圍地也;
  無所往者,死地也。
  是故散地吾將一其志,
    輕地吾將使之屬,
    爭地吾將趨其後,
    交地吾將謹其守,
    衢地吾將固其結,
    重地吾將繼其食,
    圮地吾將進其途,
    圍地吾將塞其闕,
    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。故兵之情,圍則禦,不得巳則鬥,逼則從。

 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,不能預交;
    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,不能行軍;
    不用鄉導者,不能得地利;
    此三者不知一,非霸王之兵也。夫霸王之兵,伐大國,
則其眾不得聚,威加於敵,則其交不得合。

是故不爭天下之交,
  不養天下之權,

信己之私,威加於敵,故其城可拔,其國可隳。
施無法之賞,懸無政之令,犯三軍之眾,若使一人。
            犯之以事,勿告以言;
            犯之以利,勿告以害;
            投之亡地然後存,
            陷之死地然後生。
            夫眾陷於害,然後能為勝敗,

故為兵之事,在於順詳敵之意,併力一向,千里殺將,是謂巧能成事。
  是故政舉之日,夷關折符,無通其吏,厲於廊廟之上,以誅其事,
敵人開闔,必亟入之。 先其所愛,微與之期,踐墨隨敵,以決戰事。

是故始如處女,敵人開戶;
  後如脫兔,敵不及拒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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